程名望:“精准扶贫”是对公共财政负责

发布者:财经研究所发布时间:2017-01-17浏览次数:62

贫困人群,是一个社会的“短板”。一个社会要向整体发展,享受物质文明,就需要补上这个“短板”。上海作为国内经济发展走在前列的城市,一方面需要做好“内部”的功课,另一方面,也承担起了对口援建、精准帮扶的责任。近期,理论界和实践界对精准扶贫讨论热烈,笔者想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,结合世界反贫困实践经验,谈一谈“精准扶贫”。做好这项工作,也是对公共财政的负责。

首先,要认识到减贫的重要性和艰巨性。我曾在新民晚报上发表过《白蒜瓣、红蒜瓣、绿蒜瓣》的文章,以我家的例子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的变化。回顾上世纪80年代,中国人均GDP只有250美元;但现在,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人均GDP接近8000美元。让每一个人享受改革开放和祖国振兴的“红利”,就要有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的意识。目前的贫困群体多因居地偏远、人力资本素质低等各类条件的限制处于贫困中。其贫困的特征和成因有别于以往短期贫困或相对贫困的群体,其脱贫更加困难和艰巨。如果没有制度改革、政策措施、资源投入等外在因素的推动,仅凭其自身实现脱贫是十分困难的。

其次,希望能从“粗放扶贫”向“精准扶贫”转变。20世纪80年代,以华盛顿为基地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、世界银行等机构,坚信“滴漏经济学”,即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会自动在社会各阶层扩散开来,从而自动消除贫困,对应的反贫困战略属于“粗放扶贫”。

在滴漏式增长中,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提高确实有助于贫困人口数量下降,而收入差距扩大则对贫困减缓具有阻碍效应。因此,经济增长并不能自动消除贫困问题,甚至有可能由于收入差距扩大引致贫困增加。那么对于在滴漏式增长中没有实现自动脱贫的群体,就应该实施“精准扶贫”。一方面,要精准识别贫困的类型和成因。和“暂时性贫困”相比,绝对贫困或长期贫困是一种多维贫困,贫困户往往在很多方面存在资源不足或能力缺失,易于出现“马太效应”而陷入“贫困陷阱”。基于此,精准扶贫需要清晰地界定贫困主体的差异性,对贫困的类型进行准确识别,因人而异、因户而异、因区而异,根据引致贫困的核心原因对症下药。另一方面,政府要发挥引导和帮扶作用,特别是要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给予特别重视。贫困的实质是一种生存能力缺失,减少贫困可以理解为提高营养、健康状况以及教育水平。

因此,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上要强调“能力扶贫”,特别是要继续加强基础教育,强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,完善新型农业合作医疗,促进贫困户人力资本提升,以从根本上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。

还有,要认识到贫困的弹性和韧性。在精准扶贫的同时,也要重视“返贫”问题。扶贫的目标不仅仅是简单地消除当前的贫困户,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有效防止贫困户在脱贫后又重新陷入贫困,即“返贫”。由于贫困户自身的脆弱性,灾害、疾病、教育等原因都容易让其重新返回到贫困状态。因此,集中精力打一场脱贫攻坚战固然重要,但对贫困户的动态性跟踪和长期帮扶更加重要。基于此,精准扶贫不应该满足于攻坚战,更不应该“一阵风”,而是要因人、因地制定精准扶贫政策,并坚持该政策的动态化和长期化,帮助贫困户彻底摆脱“贫困陷阱”,应该成为中国反贫困事业的根本战略。

(作者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、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智库教授、博导,东方学者)

转自新民晚报:http://xmwb.xinmin.cn/lab/html/2017-01/14/content_7_1.htm?winzoom=1